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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大盗贼仓皇出逃(第1页)

  第48章

  大盗贼仓皇出逃

  打夜幕降落这个城市起,趁着黑暗在偌大个伦敦干下的所有罪恶勾当中,这一起是最令人发指的。在清晨的空气里散发着腥臭味的所有可怕事情中,这一起是最令人掩鼻的,最惨无人道的。

  太阳跃出地面,升起在这个拥挤不堪的城市上空,射出璀璨夺目的光华,灿烂的阳光不仅给人间带回光明,也带回新的生命、希望和青春活力。太阳把它的光线一律平等地射进富丽的彩色玻璃窗户和纸糊的普通窗户,射进大教堂的穹顶和破房子的缝隙。它也照亮了横躺着那被害女人的房间。如果这幅情景在昏暗的曙色中是惨不忍睹的,那么如今在明亮的阳光下会是什么样子!

  他没有动弹,也不敢动弹。他曾听到她的一声呻吟,看到她的手微微一动,在狂怒和恐惧的驱使之下,他又举起棍子朝她砸了一下又一下。他曾用毯子把尸体盖住,但是他不敢想象那双眼睛,不敢想象它在转过来望着自己,宁可看见它往上瞪着天花板,仿佛在观望那汪鲜血在太阳光里抖动的倒影。因此,他又把毯子掀掉,重新露出尸体——不过是血肉模糊的一团,仅此而已——可是,这是什么样的血呀,那么多的肉呀!

  他划一根火柴把炉子点着,然后将棍子塞到里面。棍子的一端粘有头发,烧着后化作一弯儿轻灰,在气流的吸动下打着旋飘入烟囱。他尽管胆大如斗,可见到这样的情景也怕得要命。但是他仍然拿着那件凶器,直到它断成两截,然后把手中的一截扔进煤火,望着它渐渐燃成灰烬。他洗了洗手,抹了抹衣服;上面有许多抹不掉的血迹,于是他干脆一片片地剪下来,扔进炉子里烧成灰。可是,屋里到处都是血迹!连狗的爪子上也沾满鲜血。

  在这段时间里,他没有一次背朝尸体,没有,一秒钟也没有。做好上述准备工作以后,他朝门口退去,还牵着狗,唯恐它的爪子再次踩上血迹,把新的罪证带到街上。他轻轻关上门,锁好,拔掉钥匙,离开了那栋房子。

  他走到马路对面,抬头朝窗子瞥了一眼。断定从外面什么也看不清楚。窗帘仍然垂着,她本想拉开窗帘,让屋子亮起来,可是她再也看不见那亮光了。她的尸体差不多就横在窗帘下面。他是知道得很清楚的。上帝啊,阳光怎么偏偏泻进那个地方呢!

  这一瞥只是一刹那工夫。走出那间屋子以后,他真感到浑身一轻。他朝狗打个呼哨,随即迅速离去。

  他穿过伊斯林顿,朝耸立着惠廷顿纪念碑的海盖特山大步走去,一不知干什么,二不知去哪里——他差不多才开始往下走,又突然间向右拐,从小路越过田野,绕过凯恩树林,于是来到哈姆斯特德草地。他越过低凹的健身谷,爬上对面的小山坡,穿过连接哈姆斯特德村和海盖特村的大路,沿着剩下的一段草地走到北端的田野里。他躺在树篱下睡了一觉。

  不一会儿,他又爬起来赶路——不是深入乡下去,而是沿着大路重新往伦敦走——然后又折回来——然后又从另一个方向踩过他已经踩过的地带——然后在田野里晃来晃去,在水沟旁躺下歇息,又站起来寻找什么别的地方,重复这一过程,然后又漫无目标地往前走着。

  附近有哪个地方人不太多,去弄点吃的喝的东西?亨登。这是个好地方,路不远,许多人也走不到那里。于是,他决定去亨登——时而跑得非常快,时而说来也很怪,走路慢得像蜗牛爬,或者干脆停下来,拿起棍子对着树篱乱敲一阵子。可是,到了亨登以后,他所遇到的人——包括门口的孩子在内——好像都在以怀疑的目光望着他。他不敢买一点吃的和喝的又转身往回走,尽管他已经有几小时没有吃东西。他又一次在哈姆斯特德草地晃来晃去,不知道该上哪里去。

  他不知走了多少英里路,仍然回到老地方。上午和中午已经过去,眼看天色越来越晚,他仍在来来回回,上上下下,转了一圈又一圈,仍在同一地方晃过来晃过去。最后,他走开了,决定去哈特菲尔德。

  赛克斯带着狗从教堂旁边下山来到这个宁静的村子,拖着沉重的脚步沿着小街往前走去,只见前面有一家小酒店露出昏暗的灯光,便悄悄地溜进店里。这时候已经是晚上九点钟。他几乎精疲力尽,狗也不习惯长途跋涉,一瘸一拐地走不动了。店堂里生着火,炉前有几个庄稼汉在喝酒。他们为这陌生人腾出座位,但是他走到最偏僻的角落里坐下来,独自——或者说跟他的狗在一起——吃着,喝着。他不时丢给它一小块食物。

  聚在这里的几个庄稼汉在谈论这一带的土地和农民,这些话题谈完以后,他们转到上星期日下葬的那个老头儿的年龄问题上。在座的几个年轻人认为他已经很老,在座的几个老头儿则认为他还相当年轻——有个白发老爷爷说,他年纪还没有他自己大——如果他注意保养的话,至少还可以活他个十到十五年——如果他注意保养的话。

  这些话里没有什么值得注意或令人担心的内容。那盗贼付过酒钱以后,一声不吭地坐在角落里,谁也不去注意他,他几乎快要睡着了,忽然被一个新客人进门的声音所惊醒。

  来客是个样子滑稽的小贩兼江湖骗子。他背上扛着个货箱,凭着一双脚走遍乡下,叫卖磨石、磨刀带、剃刀、胰子、马具润滑膏、狗药、马药、廉价香水、化妆品之类的物品。他一踏进门就跟那几个庄稼人聊家常似的说说笑笑。吃完晚饭以后,他打开他的百宝箱,巧妙地一边开玩笑,一边做生意。

  “这是什么玩意儿呀?好吃吗,哈里?”一个乡下人咧嘴一笑,指指箱子角落里几块糕似的东西。

  “这玩意儿,”小贩拿起一块说,“这玩意儿叫做合成肥皂,用来除去丝绸、缎子、亚麻布、麻纱、棉布、

  绉纱、呢绒、毛毯、混纺织物、平纹细布、毛葛或毛线衣上的各种油迹、锈斑、污垢或霉点,那可是绝对管用的,不可多得的。用这种绝对管用、不可多得的合成肥皂来洗葡萄酒渍、水果渍、啤酒渍、水渍、油漆、沥青,还有别的什么渍,那也是一搓就掉的。哪位千金小姐要是名节上有了污点,只要吞下一块,包她立即见效——因为这玩意儿有毒。哪位先生要想证明自己清白,只要咽下一小方块,他的名声马上无可非议——因为这玩意儿跟手枪子弹一样效果令人满意,而且味道要难受得多,吃下去当然更有面子。一便士一块。这么好的东西,一便士一块!”

  有两个人当即买下一块,还有几个人显然开始动心。小贩见状,吹得更加天花乱坠。

  “这玩意儿一出厂就被抢购一空,”小贩说,“眼下有十四部水磨、六台蒸汽机和一个伏打电池组昼夜不停地生产,还是供不应求。工人们豁出命来干,他们一死马上给遗孀发抚恤金,连孩子都每人每年给二十镑,双胞胎要给五十镑。一便士一块!两个半便士的铜板也一样,四个法寻的铜板更欢迎。一便士一块!葡萄酒渍、水果渍、啤酒渍、水渍、油漆、沥青、泥迹、血迹,什么渍都去得干干净净!这位先生的帽子上有个污迹,他还来不及给我叫一品脱啤酒,我管保它去得干干净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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