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不想见见当铺老板本人?”格里姆威格先生问,还做了个朝门外走的姿势。
“算了,”女总管回答,“既然他,”——她指指蒙克斯——“是个软骨头,把什么都说了,这点我看得出来,既然你已经向所有的老婆子做了调查,还找到两个合适的人证,我也无话可说了。我确实把东西卖给了他。如今,这两件东西已经在你们永远也拿不着的地方。还有什么办法?”
“毫无办法,”布朗洛先生答道,“不过,有一件事我们有办法关心一下:你们两位不能再留在负责的岗位上,你们可以走了。”
“但愿,”邦布尔先生等格里姆威格先生把两个老婆子带出去以后,愁容满面地望着四下里说,“但愿不会因为这件小小的倒霉事,就罢了我在教区的官?”
“罢官是肯定的,”布朗洛先生答道,“我劝你断了这个念头,这还是便宜你的呢。”
“这都是邦布尔太太的主意。是她非要那么干。”邦布尔先生环视四周,确定他的搭档已经离开屋子,然后辩解说。
“这种说法根本站不住脚,”布朗洛先生答道,“销毁证据的时候你是在场的。从法律的眼光来看,你的罪责比她更大。法律认为,你妻子的行为是受你这个当丈夫的支配的。”
“如果法律这么认为,”邦布尔先生狠狠地挤了挤他的帽子说,“那么法律就是蠢驴——就是白痴。如果法律以这样的眼光看问题,那么法律肯定是个光棍儿。但愿法律也走这最糟糕的一步,那就是娶个老婆来开开眼界,看看支不支配得了她——娶个老婆。”
邦布尔先生特别强调最后这四个字,然后把帽子牢牢地扣在头上,两手插在口袋里,跟着他的贤内助下楼去了。
“小姐
,”布朗洛先生转身对罗丝说,“把手伸过来。别发抖。你不用害怕,听我们把几句非说不可的话说完。”
“要是这几句话——我知道这不大可能,不过,要是这几句话——跟我有关系,”罗丝说,“请你换个时间再说给我听。我现在一没有力气,二没有勇气。”
“不,”老绅士挽起她的胳膊答道,“我敢肯定,你有足够的承受力。你认识这位小姐吗,先生?”
“认识。”蒙克斯答道。
“我过去从没有见过你。”罗丝有气无力地说。
“我可是经常看见你。”蒙克斯答道。
“不幸的阿格尼丝的父亲有两个女儿,”布朗洛先生说,“另一个女儿——那个小女孩——命运怎么样?”
“当她的父亲改名换姓,客死异乡的时候,”蒙克斯答道,“他没有留下一封信,一个本子,或者一张字条,因此别人根本无法打听到他的亲朋好友——于是,一户穷苦的庄稼人收留了那个小女孩,把她当做自己的闺女来抚养。”
“说下去,”布朗洛先生一边说,一边招呼梅利太太过来,“说下去!”
“那户人家后来搬走了,谁也不知道他们去了哪儿,”蒙克斯说,“但是,友谊办不到的事,仇恨往往办得到。我母亲经过一年的苦心寻访——唉,终于把那女孩找到了。”
“她把孩子带走没有?”
“没有。那户人家很穷,开始对自己的善举感到厌倦——至少那个男的已经流露出来。所以,我母亲让她留在那儿,给了他们一小笔钱,并且答应以后再寄。那笔钱维持不了多久,她答应的钱也根本不打算寄去。然而,她唯恐他们的不满和贫困不足以促成女孩的不幸,便把她姐姐的丑事讲给他们听,还随心所欲地添枝加叶。她对他们说,这孩子血统不好,要好生留神她;她还对他们说,她是个非婚生孩子,迟早肯定会出问题。表面看来,这些话好像都符合实际。那户人家信了。女孩子就在那儿苟延残喘地过日子,可怜得连我们也看不下去。这时候,一位当时住在切斯特的富孀碰巧见到那个女孩子,她很可怜她,把她领回自己家里。我总觉得有什么该死的魔力在跟我们作对似的,尽管我们想尽一切办法,她一直留在那儿,而且过得很幸福。两三年以前,她从我的视野里消失了,直到几个月之前,我才重新见到她。”
“你现在见到她了吗?”
“见到了。她就靠在你的胳膊上。”
“她依然是我的侄女,”梅利太太喊着说,一边把那个快要昏倒的姑娘搂在怀里,“她依然是我最亲爱的孩子。现在,哪怕把天底下的财宝都给我,我也决不让她离开我。我的好伴侣,我的亲骨肉!”
“你是我唯一的亲人,”罗丝偎在她的怀里,喊着说,“你是我最慈祥、最亲爱的姑妈。我的心快要迸裂了。我经不起这许多。”
“更大的磨难你也挺过来了。在此过程中,你始终是个心地最善良、待人最和气的姑娘,老是把幸福让给你身边的每一个人,”梅利太太温柔地搂着她说,“好了,好了,我的宝贝,别忘记什么人正张开手臂等着拥抱你呢,可怜的孩子!瞧这儿——瞧呀,瞧呀,亲爱的!”
“我不叫你姨妈,”奥利弗扑过去搂住她的脖子喊着说,“我永远不叫你姨妈——我叫你姐姐,我亲爱的亲姐姐,不知怎的,我一开头就从心底里深深地爱着你!亲爱的罗丝,亲爱的罗丝姐姐!”
两个孤儿眼泪哗哗直流,长时间地紧紧拥抱,结结巴巴地交谈,让这一切都被视作是神圣的吧。刹那之间,他们各自知道了谁是自己失去的父亲,谁是自己失去的姐姐,谁是自己失去的母亲。这是一杯欢乐的酒,也是一杯伤心的酒。然而,这里面没有辛酸的眼泪,连涌起的悲伤也已如此冲淡,裹着如此甜蜜和亲切的回忆,简直成了一种庄严的欢乐,完全不带痛苦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