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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的判决,毫无悬念。
法院裁定,我父母及弟弟陈浩,以欺骗、威胁等手段,长期对我进行精神控制与财产勒索,行为构成敲诈勒索。
陈浩因涉嫌网络诽谤和赌博,被另案处理。
关于财产,法院支持了我的诉求。
判定陈浩名下那套由我出资购买的房产,归我所有。
其余这些年我转给他们的钱款,剔除法律认可的必要赡养部分,剩余二百八十余万,需在规定期限内,分期偿还。
李倩因为提供了关键证据,并主动与陈浩分割财产,法院在判决时予以了考量,保护了她和孩子的合法权益。她当庭向我道了歉,我接受了。她也是个可怜人。
宣判的那一刻,我妈当场昏了过去。
我爸指着我,嘴唇颤抖,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最后被法警搀扶着离开。
陈浩则戴上了冰冷的手铐,他看向我时,眼神里不再有嚣张,只剩下绝望和恐惧。
一场持续了十几年,愈演愈烈的家庭悲剧,终于以这样一种方式,落下了帷幕。
走出法院,阳光正好。
我抬头看着湛蓝的天空,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感觉压在心口十几年的巨石,终于被搬开了。
我自由了。
李瑞律师站在我身边,递给我一张纸巾。
“结束了。”
“是啊,结束了。”我接过纸巾,擦了擦眼角,“李律师,这次真的太谢谢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