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一直觉得他写字极丑,今天我看到他签名时,字特别好看。他说我看过他认真写的字,什么时候?真奇怪。”
“他写字,应该是不怎么好看。好多次,数学老师不都说,让他把字些好看点吗?难道这货进化了。原来是甲骨兽,现在是钢铁加鲁鲁了?”
“你说他那种性格,会不会因为故意气老师,把字写得奇丑无比?”
“这么多年,我都觉得他是个受,若他真是你说的这样,呵呵,他也是个腹黑攻啊……”
相遇,分别,再遇,再次分别,像个永不断点的轮回。这次的分别不过是众多分别里的一次。毕竟谁又能守着谁一辈子?
原来,我只是每天远远的看着他就行了。可是看着看着就想,就想离他近一些、再近一些。然而,当你真的靠近看时,才发现,心上人,也是上厕所、睡觉的普通人,不是神。他也许脸上会有痣,但你曾经不曾看清;他出了汗同样也要洗澡。
又或者,你曾以为他是十足的男子汉,而某一天,你发现,他也会哭、会害怕。
倘若是这样,你会难过吗?因为现实里的那个人和想象中完全不一样。倘若,你对记忆里的人情根深重,面对现实里的他,又该怎么办?
初二那年,我们重新排班,分开了,听说他喜欢上一个叫黄琪的女生;听说他看到那个女生会害羞;听说他期中考试,又得了第一名,听说老师很喜欢他;一切都变成了听说。我讨厌那种感觉,特别讨厌。
因为,一切都在逃离原来的轨道。
我开始每天放学在楼下等他出现,然后假装偶然遇到,远远地跟着他一起走到车棚,我从不上前和他说话。觉得远远地看着就很好,远远地听他和他的同学。那时的我太懦弱了,可是如果再回到当年,我依旧,不会告诉他,我喜欢他这件事。
我的日记里,他的身影再也没有以前那般多了,我甚至觉得,连日记都有些寂寞。
初恋是一个人的,这其实,没有什么不好。
当我以为,以后只能这样远远看着他的时候,初二的暑假来了,我又一次和他在一个班级里。大抵这就是,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好像我们都会在夏天遇到,呆上一会,再到秋天分离。阵阵低鸣的蝉,拂脸而过的热风,令人窒息的午后,还有马路边,斜躺着的垃圾桶里溢出的阵阵腐臭味。
翠得逼人的竹、香樟、沙地柏。一排排、一列列的在热的喘不过气的午后,静静站立。我曾在某个夏日的午后,隔着窗子,细细的看着你趴在桌角的睡颜,凝着你起伏的鼻翼,细数过你缱绻的睫毛。
下了qq,复的又登上,因为睡不着。又是斗地主到凌晨两点多,自然刘宇同学也是奋战到两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