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当中的一个。”
“哦,老天爷!”诺厄撅起鼻子喊着说,“你对她产生怀疑了,是不是?”
“她结交了几个新朋友,亲爱的,我必须搞清他们是些什么人。”费金说。
“我明白了,”诺厄说,“你只是想知道他们是不是体面人,嗯?哈!哈!哈!这事儿交给我了。”
“我知道你愿意去的。”费金见他上了钩,心里很高兴,喊着说。
“那当然啰,那当然啰,”诺厄答道,“她在哪儿?我在哪儿等着她?我该盯她到哪儿?”
“这些我都会告诉你,亲爱的。到时候我会把她指给你看,”费金说,“你只管做好准备,别的就用不着操心了。”
当天晚上,第二天晚上,第三天晚上,这位密探穿着靴子坐在那里,一身赶车人的打扮,只等费金一声令下马上出发。六个晚上——六个漫长而又无聊的晚上过去了——每个晚上费金都带着失望的神色回到家里,简单说一声还不到时候。第七天晚上,他回来得比较早,脸上藏不住内心的喜悦
。这天是星期日。
“今天晚上她肯定要出门,”费金说,“整个白天她一个人在家里,她所害怕的男人要到天亮才回家。跟我来,快!”
犹太老头儿兴奋已极,诺厄也受感染,二话不说就动身。两个人蹑手蹑脚地走出屋子,急匆匆地穿过迷宫般的冷街僻巷,最后来到一家客店门口,诺厄认得出,这正是他初来伦敦的两天晚上歇宿的地方。
十一点已经过了,店门关着。费金吹一声低沉的口哨,门旋即顺着铰链轻轻地开了。他们悄然无声地走进去,门又关上了。
费金和开门的犹太小伙子甚至不敢低声说话,只是用手势代替语言,他们指指那扇玻璃窗,示意诺厄爬上去观察隔壁屋里的人。
“就是这个女人?”诺厄压低嗓门说。
费金点点头。
“她的脸我看不大清楚,”诺厄悄悄地说,“她低着头呢,蜡烛在她的背后。”
“你待在那儿别动。”费金低声说。他朝巴尼做个手势,巴尼退出屋去。不一会儿,巴尼走进隔壁房间,装出剪烛心的样子,把蜡烛移到合适的位置,然后跟那姑娘说话,让她抬起头。
“我看见她的脸了。”密探说。
“看清了吗?”
“哪怕她混在一千个人当中,我也认得出。”
门开了,姑娘走出屋子,诺厄连忙爬下来。费金把他拉到一个用帘子挡着的角落里,屏息等着她从离他们的藏身之地几英尺的地方经过,然后从他们进来的门里出去。
“嘘!”犹太小伙子喊着说,“跟上去。”
诺厄跟费金交换一个眼色,一个箭步蹿出门。
“往左,”犹太小伙子低声说,“往左拐弯,走在马路对面。”
诺厄照办,借着路灯光,他看见姑娘远去的背影已在前面相当远的地方。他走近到他认为合适的距离,而且始终走在马路对面,以便更好地观察她的一举一动。她神经质地回头望了两三回,一度还停下来让两个紧随其后的人走过去。她好像一面往前走,一面在给自己鼓气,前进的步子越来越稳重,越来越坚定。那个密探仍然跟她保持一定距离,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她。
(本章完)